“Yasai App” 面向終端使用者的服務使用條款

2022年5月11日製定

當社隱私政策 https://finitefield.org/privacy/

基於特定商業交易法的標識 https://finitefield.org/yasai_notation.html

本使用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規定了株式會社 Finite Field(以下簡稱“本公司”)開發並運營的蔬菜水果直銷與直採平臺服務“Yasai App”(以下簡稱“本服務”,如名稱變更,則包括變更後的服務)的提供條件,以及本公司與註冊使用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使用本服務時,請先閱讀全文並同意本條款。

註冊使用者同意並承諾本條款,是使用本服務的前提條件。若註冊使用者違反本條款的任何內容,本公司可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拒絕其繼續使用本服務。 此外,若註冊使用者為未成年人(未滿18週歲)或其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請務必先取得法定代理人(監護人、親權人等)的同意,再同意並承諾本條款。

本服務為契約農家與註冊使用者簽訂農產品買賣合同、並由註冊使用者在田間直接採收農產品提供交易場所。本公司不自行進行這些交易,也不接受此類交易的委託。

第1條(適用)

  1. 本條款旨在規定本服務的提供條件,以及本公司與註冊使用者之間關於使用本服務的權利義務關係,並適用於註冊使用者與本公司之間所有與本服務使用相關的關係。
  2. 關於本服務,本網站上的說明,以及透過相關網站展示的各項規定與規則,也構成本條款的一部分。若本使用條款的內容與相關規定等內容不一致,則以本使用條款的規定為準。
  3. 若本條款的內容與前項規則或本條款以外的本服務說明等內容不一致,則以本條款的規定優先適用。

第2條(定義)

本條款中使用的以下用語,分別具有下列含義。

  1. “服務使用合同”是指本公司與註冊使用者之間,以本使用條款為合同條件而簽訂的本服務使用合同。
  2. “智慧財產權”是指著作權(包括著作權法第27條及第28條所規定的權利)、專利權、實用新案權、外觀設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包括取得該等權利,或就該等權利申請登記等的權利)。
  3. “註冊使用者”是指依據第3條(註冊)完成本服務使用者註冊的人。
  4. “直採等”是指透過本服務購買農產品,並由註冊使用者從本服務指定的田地/地點直接採收農產品,或者在契約農家指定的無人直銷點等指定地點領取契約農家收穫的農產品的行為。選擇哪一種方式,由註冊使用者依據本服務內的指引自行選擇。
  5. “契約農家”是指在本服務中註冊,並透過本服務向註冊使用者銷售農產品,例如透過直採等方式銷售的人。

第3條(註冊)

  1. 希望使用本服務的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可在同意遵守本條款,並按照本公司指定的方式提供本公司指定的資訊後,申請註冊使用本服務。此時,申請使用本服務的人必須提供準確、真實的資訊並申請使用者註冊。
  2. 當使用註冊完成的通知送達申請使用本服務的人時,視為本服務的使用註冊完成。自此之後,註冊使用者可按照本條款使用本服務。
  3. 如註冊申請人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本公司可拒絕註冊、重新註冊或登出註冊,且無義務說明理由。
    1. 向本公司提供的註冊資訊全部或部分存在虛假、錯誤或遺漏時。
    2. 申請人為未成年人、成年被監護人、被保佐人或被輔助人,且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保佐人或輔助人的同意等時。
    3. 本公司判斷該人屬於反社會勢力等(指暴力團體、暴力團體成員、右翼團體、反社會勢力或與其相當的其他人;以下同),或與反社會勢力等存在任何交往或關聯,例如透過資金等方式協助或參與反社會勢力等的維持、運營或管理時。
    4. 本公司判斷該人曾違反與本公司的合同,或為該等人員的關聯人時。
    5. 曾受到第13條(登出註冊等)所規定措施時。
    6. 其他本公司判斷註冊不適當的情況。
  4. 如註冊資訊發生變更,註冊使用者應按照本公司規定的方式,及時通知本公司相關變更事項。因未變更註冊資訊而給註冊使用者造成的不利後果,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4條(網際網路的使用)

  1. 使用本服務時,可能需要線上環境以便與本公司及本公司簽約的運營伺服器等建立連線。與線上環境和連線所需裝置的安裝、設定、通訊環境的搭建以及費用支出,均由註冊使用者自行負責並承擔。
  2. 除本條款另有明示規定外,因未使用、無法使用本服務,例如無法使用線上環境或無法連線等情形,本公司對註冊使用者已承擔的費用不予退還。

第5條(密碼及使用者ID的管理)

  1. 註冊使用者應自行負責妥善管理和保管與本服務相關的密碼及使用者ID,不得讓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出借、轉讓、變更名義、買賣等。
  2. 因密碼或使用者ID管理不善、使用錯誤、第三方使用等所致損害,由註冊使用者自行承擔責任;除非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6條(服務使用費用及支付方式)

  1. 註冊使用者在完成註冊並開始使用本服務時,除第4條(網際網路的使用)所規定的費用外,不會產生其他費用。
  2. 儘管有前款規定,註冊使用者按照本公司指定的方式購買農產品時,應將農產品價款支付給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另須說明,農產品價款是透過本公司代收代付的方式,由農戶收取該款項。

第7條(農產品購買、直採等)

  1. 註冊使用者可按照本服務規定的程式,購買契約農家可供購買的農產品。註冊使用者必須在本服務指定的時間內,從契約農家的田地直接採收已購買的農產品。
  2. 當註冊使用者被要求證明已向契約農家購買農產品時,應使用本服務中的購買完成頁面或由本服務傳送的購買通知郵件,向農家證明其購買事實。
  3. 使用本服務時,註冊使用者僅可為直接採收已購買農產品等目的進入註冊農家的田地或直銷處等場所,並應注意不得損壞田地或直銷處等的設施。
  4. 如本公司基於合理理由判斷,本服務的使用違反本條款或本公司就本服務另行通知的其他條款與規則,或者屬於不適當行為,則除第3條所規定的措施外,本公司還可依自身判斷取消註冊使用者的購買行為。本款措施導致註冊使用者遭受損害的,除損害系因本公司故意或過失所致外,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5. 因註冊使用者的購買、直採等行為給註冊使用者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除損害系因本公司故意或過失所致外,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第8條(交易成立與支付)

  1. 購買者在本服務上購買農產品時,該農產品的買賣合同(以下簡稱“買賣合同”)即成立。出賣人和購買者不得將買賣合同項下產生的權利義務轉讓、設定擔保或以其他方式處分給第三方。
  2. 買賣合同成立後,購買者應按照本公司確定的方式支付農產品價款。支付透過第三方運營的支付服務 Stripe Connect(https://stripe.com/jp。以下簡稱“Stripe”)進行。支付時間及支付方式以 Stripe 的規定為準,註冊使用者須同意 Stripe 另行制定的使用條款等規則。
  3. 契約農家與註冊使用者之間如因農產品交易等發生糾紛,應由雙方自行解決。
  4. 使用本服務後,購買後的取消不可進行。 但是,如已購買的農產品不在田地中,或存在腐敗等瑕疵時,由契約農家承擔責任,並由契約農家在其責任與費用下采取退款、換貨等措施。另鑑於本服務具有在契約農家田地內直接採收農產品的性質,農產品的瑕疵僅限於農產品因腐敗等狀態嚴重惡化,以致無法作為食材使用的情形,不包括形狀、鮮度等低於一定質量標準的情形。
  5. 對於因註冊使用者在本服務中輸入的支付方式或金融機構資訊被第三方使用、輸入資訊內容不準確,或本公司依本條採取或未採取措施而給註冊使用者造成的損害,除損害系因本公司故意或過失所致外,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第9條(交易取消與退款)

  1. 如田地中沒有已購買的農產品,或存在腐敗等瑕疵,註冊使用者可按照本服務規定的程式取消交易。
  2. 交易取消僅在本服務內獲準的情況下,方可由註冊使用者或契約農家在本服務內完成相應手續後啟動。此外,各類退款方式的詳細內容,應依本服務內的規定辦理。

第10條(禁止事項)

使用本服務時,註冊使用者不得實施以下任一事項,或本公司認定屬於以下任一事項的行為。

  1. 違反本條款以及本服務使用所規定的條款和規則的行為。
  2. 違反法律法規或與犯罪行為相關的行為
  3. 針對本公司、本服務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方的欺詐或脅迫行為。
  4. 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
  5. 侵犯本公司、本服務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肖像權、隱私權、名譽及其他權利或利益的行為。
  6. 透過本服務向本公司或本服務其他使用者傳送符合以下情形,或本公司認定符合以下情形的資訊。
    1. 包含過度暴力或殘虐表達的資訊
    2. 包含計算機病毒或其他有害計算機程式的資訊
    3. 包含損害本公司、本服務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方名譽或信用的表達的資訊。
    4. 包含過度淫穢表達的資訊
    5. 包含助長歧視表達的資訊
    6. 包含鼓勵自殺或自傷表達的資訊
    7. 包含鼓勵不當使用藥物表達的資訊
    8. 包含反社會表達的資訊
    9. 要求將資訊擴散給第三方,例如連鎖郵件的資訊
    10. 包含可能讓他人感到不適表達的資訊
  7. 對本服務的網路或系統等造成過度負荷的行為。
  8. 對本公司提供的軟體及其他系統進行逆向工程或其他解析的行為。
  9. 可能妨礙本服務運營的行為
  10. 對本公司的網路或系統等進行未經授權的訪問
  11. 冒充第三方的行為
  12. 使用本服務其他使用者ID或密碼的行為
  13. 在本服務上進行未經本公司事先許可的宣傳、廣告、招攬或銷售行為
  14. 收集本服務其他使用者資訊的行為
  15. 給本公司、本服務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方造成不利、損害或不快的行為。
  16. 違反本公司在網站等處公佈的本服務使用規則的行為
  17. 以結識陌生異性為目的的行為
  18. 直接或間接引發或助長前各項行為的行為。
  19. 試圖實施前各項行為的行為。
  20. 其他由本公司指定或認定為不適當的行為。

第11條(本服務的暫停等)

如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本公司可在不事先通知註冊使用者的情況下,暫停或中斷本服務的全部或部分提供。

  1. 緊急檢查或維護與本服務相關的計算機系統時
  2. 因計算機、通訊線路等故障、誤操作、訪問集中、不正當訪問、駭客攻擊等導致本服務無法運營時
  3. 因地震、雷擊、火災、風水災害、停電、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導致本服務無法運營時
  4. 其他本公司判斷有必要暫停或中斷的情形。

第12條(權利歸屬)

與本服務相關的所有智慧財產權,均歸本公司或向本公司授予許可的人所有;依據本條款對本服務的使用許可,並不意味著對本公司或向本公司授予許可的人就本服務所擁有的智慧財產權的使用許可。

第13條(登出註冊等)

  1. 如註冊使用者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本公司可在不事先通知或催告的情況下刪除該註冊使用者的賬號、暫時停止其使用本服務,或取消其註冊使用者資格。
    1. 違反本條款任一規定時
    2. 註冊資訊中被發現存在虛假事實時
    3. 出現停止支付或支付不能,或被提出破產程式、民事再生程式、公司更生程式、特別清算或類似程式開始申請時。
    4. 與本服務相關使用的支付服務公司判斷支付無效或被取消時。
    5. 因註冊使用者故意或過失,導致第三方不正當使用ID等;或本公司判斷存在此類風險時。
    6. 超過6個月未使用本服務時
    7. 對於本公司發出的詢問或其他要求回覆的聯絡,超過30天仍未回應時。
    8. 符合第3條第4項(註冊)及第10條(禁止事項)各項情形時。
    9. 此外,本公司判斷繼續使用本服務或維持註冊使用者資格不適當時。
  2. 如符合前款任一情形,註冊使用者對本公司所負的一切債務將當然喪失期限利益,並應立即向本公司清償全部債務。

第14條(退會)

  1. 註冊使用者在完成本公司規定的手續後,可以退出本服務並取消其註冊使用者資格。
  2. 退會時如註冊使用者對本公司仍負有債務,則該註冊使用者對本公司所負的一切債務將當然喪失期限利益,並應立即向本公司清償全部債務。
  3. 退會後使用者資訊的處理,依第18條(使用者資訊的處理)之規定辦理。

第15條(本服務內容的變更、終止)

  1. 本公司可根據自身情況變更本服務內容。
  2. 本公司可提前30日通知客戶後,終止本服務的提供。
  3. 第1項所述通知或公告,自本公司在本網站釋出之時起立即生效。
  4. 儘管有前兩項規定,如因非本公司原因導致本服務難以提供,可在終止本服務後立即於本網站上說明終止理由,從而結束服務提供。
  5. 當本服務的提供終止時,只要依照本條所定程式辦理,本公司除法律另有規定事項外,可免於因本服務終止而向客戶承擔的任何請求。

第16條(免責與免責宣告)

  1. 本公司無論明示或默示,均不保證本服務適合註冊使用者的特定目的,不保證其具備預期功能、商業價值、準確性或有用性,不保證註冊使用者對本服務的使用符合適用於註冊使用者的法律法規或行業團體內部規則,不保證可持續使用,也不保證不存在瑕疵。
  2. 對於註冊使用者因本服務所受損害,本公司的賠償責任不超過註冊使用者過去12個月透過使用本服務所支付的對價金額;對於附帶損害、間接損害、特別損害、未來損害及逸失利益相關損害,本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3. 註冊使用者與契約農家或第三方之間,因本服務產生的交易、聯絡、糾紛等,均由註冊使用者自行負責解決。

第17條(保密)

註冊使用者應對本公司因本服務向註冊使用者披露的非公開資訊予以保密,除非事先取得本公司的書面同意。

第18條(使用者資訊的處理)

  1. 本公司對註冊使用者使用者資訊的處理,另依本公司的隱私政策規定辦理,註冊使用者同意本公司依該隱私政策處理其使用者資訊。
  2. 本公司可自行決定,將註冊使用者向本公司提供的資訊、資料等以無法識別個人身份的統計資訊形式加以使用和公開,註冊使用者對此不提出異議。
  3. 儘管有前兩款規定,如註冊使用者透過 Stripe 購買農產品,Stripe 及向其購買先的契約農家與本公司會收到使用者在 Stripe 上輸入的資訊。註冊使用者事先同意該通知行為。
  4. 本服務中的農產品買賣合同是在契約農家與註冊使用者之間成立。因此,契約農家屬於銷售農產品的經營者,並負有依據《特定商業交易法》進行必要標示的義務。因此,在使用本服務時,如註冊使用者遇到諸如已售蔬菜未交付,或雖有正當取消理由卻未退款等問題,註冊使用者可以向本公司請求提供契約農家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等《特定商業交易法》所要求的標示資訊。
  5. 如契約農家與註冊使用者因使用本服務發生糾紛,且契約農家請求披露註冊使用者資訊時,若本公司判斷該請求具有法律正當性或合理性,本公司可向契約農家披露註冊使用者的聯絡方式等資訊。

第19條(本條款等的變更)

  1. 本公司可根據需要變更本條款;該等變更在本公司於本服務內釋出或透過電子郵件等電子方式通知使用者後24小時生效,且使用者此後首次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已接受該等變更。請予以注意,並定期檢視本服務的通知。
  2. 如不同意前款變更,請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即使如此,對於已支出的費用等,本公司概不退還,也不受理以任何名義提出的損害賠償等請求。

第20條(聯絡與通知)

  1. 與本服務相關的諮詢,以及註冊使用者向本公司發出的其他聯絡或通知;有關本條款變更的通知,以及本公司向註冊使用者發出的其他聯絡或通知,均應按照本公司規定的方式進行。
  2. 如本公司向註冊資訊中所載的電子郵件地址或其他聯絡方式進行聯絡或傳送通知,則視為註冊使用者已經收到該聯絡或通知。

第21條(服務使用合同地位等的轉讓)

  1. 未經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註冊使用者不得將其在使用合同中的地位,或基於本條款的權利義務,轉讓、移轉、設定擔保或以其他方式處分給第三方。
  2. 如本公司將與本服務相關的業務轉讓給其他公司,則本公司可將使用合同中的地位、基於本條款的權利義務、註冊使用者的註冊資訊及其他客戶資訊,轉讓給該業務受讓人;註冊使用者在本款中已事先同意該等轉讓。另須說明,本款所稱業務轉讓不僅包括通常的業務轉讓,也包括公司分立及其他業務移轉的各種情形。

第22條(可分割性)

即使本條款的某一條款或其一部分因《消費者合同法》或其他法律法規被認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本條款其餘規定,以及被認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之條款的其餘部分,仍應繼續完全有效。

第23條(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1. 本條款及服務使用合同的準據法為日本法。
  2. 因本條款或服務使用合同產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以大分地方法院中津支部為第一審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以上。